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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亲手将心上人推开,

生活从此变得腥臭腐朽,

而少年却迎来了他的新生。”

金水他是个无人要的哑巴弃婴,他被丢在垃圾堆里,是我妈将他抱了回来顺便给了一半我该喝的奶水给他。

我现在不喜欢总像那些啰嗦的大人一样总爱揭金水的伤疤。

可是我小时候就是一个坏种,我不仅欺负小金水,还总是学着街坊和我娘,嘴贱的骂他是“有娘生没娘养的”的小哑巴。

如今我懂事一点,回忆起他从来都是默默地挨骂挨打,偷偷地在墙角抹眼泪时,我就愧疚的想哭。

我叫白薇,我和金水是换着裤衩穿的青梅竹马,虽然我大大咧咧像个男人婆,但不能阻止我在十八岁这个妙龄年纪,想要和金水表个白、谈恋爱。

我家在大陆边缘的海港,这边海景挺美,每到节假日都会有好些游客来这边游玩,我聪明的老妈在我还在路边拉屎的时候,她就买了老屋在海边搞起来十来户的租房生意。

以前不行。

现在时代越来越好,海港的人流量不断上涨,我家出租房间的生意也就好了起来。

我家五口人,我妈掌家,祖母享福,孙妈保洁,我无法无天,而金水是个可怜的娃。

我和金水一起长大,算是青梅竹马,不过我反骨愚蠢,要不是十三岁的那场意外,我不可能会像现在这样脑子清醒,开了窍。

我十三岁时,仗着会游泳会憋气,不听话和其他男孩偷偷朝深海里游,可是那时候说变就变的天气刮起了一场波涛,我那一点三脚猫技术被巨浪轻而易举击溃。

那一次,一个男孩溺亡,剩下的一个男孩幸运的被眼尖的渔民坐船所救。

而我呛了无数次海水,是金水拉着车内胎游圈,筋疲力竭险些被我害死……捞起了半死不活的我。

我妈说金水也只不过比我小了一两个月,至今,我都能看到金水手心里那被绳索深深勒出的疤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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