瓶了,哪怕是十坛,大爷我也照样干了!”薛怀义耸耸肩:“话,反正我已经带到,信不信由你。”说完,薛怀义转身就要走。“等等!”程处弼突然出声:“这位兄弟,你刚刚说喝半瓶就醉,本将军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世上有这种酒。”大秦的老百姓都特别喜欢喝酒,上...
薛怀义这话,使得崔东梁冷面嗤笑。
“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厨子!就你酿的这种破酒,别说是一瓶了,哪怕是十坛,大爷我也照样干了!”
薛怀义耸耸肩:“话,反正我已经带到,信不信由你。”
说完,薛怀义转身就要走。
“等等!”
程处弼突然出声:“这位兄弟,你刚刚说喝半瓶就醉,本将军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世上有这种酒。”
大秦的老百姓都特别喜欢喝酒,上到王公贵族,下到黎民百姓。
只不过现如今酿酒技术有限,一般人喝的都是米酒,度数很低。
哪怕王公贵族喝的三勒浆、葡萄酒度数也不高。
大诗人李白,能够“会须一饮三百杯”,也是这个道理。
薛怀义转身对着程处弼:“这位贵人,你没喝过,并不意味着世上没有。这不,它来了。”
程处弼家里有六个兄弟,虽然出身权贵家庭,但是自家兄弟几个都非常上进。
每个人都铆足了劲,想要超过他们的老爹程咬金。
因此程处弼家的半打兄弟,都有一个特性,那就是好强。
程处弼顿时一拍桌子,对着薛怀义说道。
“既然你对自己的酒,这么有信心,不如你我打个赌如何?”
“倘若我能喝一瓶,就算你输!”
眼前的薛怀义,给程处弼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。一般人穿着粗布麻衣,见到像他这样的全贵公子,哪个不是恭敬有加,俯首帖耳,大气不敢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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